
湖北省的一个法院决定,“背靠背”条款符合法律无效,并保护中小型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
司法有助于解决企业的“难度要求债务”(法律头衔·I-优化法律商业环境)
我们的记者Wei Zhezhe
中小型业务规模是经济增长,工作吸收和驱动变化的主要机器。但是,近年来,一些中小型企业面临“债务困难”困境,大型企业违约违约对中小型企业所欠的帐户的问题更为突出。
在建筑,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合同中,大型企业经常与中小型企业交往:“在收到从第三方(所有者或店主)向他们付款后,他们将向中小型企业付款。”这被称为“背对背”CK“行业中的条款。
这正是由于一些中小型企业在第一阶段晋升为资金的“背靠背”条款,但是在完成项目之后,他们无法赚钱,导致无法支付工人的工资。由于资本链中断,一些中小型企业甚至损失了损失。
如何解决这个困境?之前,法院最高法院在本报纸上透露了案件。初审法院确定,“背靠背”条款符合法律,并命令大型企业及时付款,利用法律管理的权力来确保所有类型的企业生物都公平地参与了市场竞争,并保护了大小规模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困境:账目恢复可能导致“业务损失”
一方面,有压力要偿还应得的债务,并在另一方面,提醒您权利的保护可能会导致“损失的业务”。经过重复测量后,一家小型具体业务决定提起法院诉讼以寻求货物付款。
几年前,由于工程需求,一家大型建筑公司从一家混凝土公司购买。当双方签署购买和销售合同时,获得第三方付款后再次设置,大型建筑公司将支付付款并参考项目付款,付款将以相同的比例支付。
由于市场上的激烈竞争,该混凝土公司处于交易状况较弱,该条款在行业中是“习惯”。合同签署后,混凝土公司不反对。
根据该协议,从2021年7月到2023年5月,该混凝土公司将向大型建筑公司提供商品,价值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
但是,mOney不容易恢复。 “第一笔付款是在该混凝土公司履行合同的半年后。当时,混凝土公司提高了很多资金,并承受着巨大的运营压力。”该混凝土公司的代理商说,在大量撤退之后,另一方支付了超过700万元人民币的付款。
尽管另一方不支付剩余的资金,但认为对权利的保护可能是“黑人”而损失的业务,混凝土公司并不容易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其权利。
“在2023年下半年,混凝土公司面临偿还银行贷款的压力,以及各种费用,例如员工工资,资金差距已成为公司面临的困难问题。”具体的公司代理商说,当收藏无效时,具体公司只能在法庭上提起诉讼。
在审判的压力下,一家大型建筑公司提议签署PaymENT协议承诺将在2024年1月31日支付400万元人民币付款,其余金额将为2024年。9月1日付款。
这家混凝土公司并不期望在撤职后,一家大型建筑公司仅支付100万人元的付款,而没有更多的信息。
随后,该混凝土公司重新捍卫了其权利,并向湖北省武汉市的汉阳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一家大型建筑公司将还清所有剩余的债务。
打破僵局:是“你爱与我喜欢”还是“怪责怪大”
自收集的货物以来,付款不自然吗?由一家大型建筑公司的捍卫,根据“背靠背”条款同意合同,它有权不支付货物的Nleftover付款。
汉阳地区人民法院认为,购买和出售合同以及双方签署的协议的支付是双方的真实表达ntent,但一家大型建筑公司没有提供证据来证明它积极地要求支付和支付超过400万元人民币的支付商品和流动损失。
“这是您的感受和自治的问题。”一家大型建筑公司不满意,并认为事件发生时的付款条款尚未实现,也不必支付钱,因此它将上诉。
实际上,大型建筑业务的提议是代表性的。
那么,“背靠背”条款是合法的吗?是“你爱,我会”或“欺负小欺负”?
“在此案的第一个例子中,Bagaman有法律和法规,例如中小企业的促销法律和法规,以保证保证中小型企业”,可以防止预防和控制中小型企业的大型企业,它们并未明确设定“背对背”合同案件的有效性。法院,它有nOT仅给行政处罚带来了困难,但在处理特定案件的过程中,人民的法院,案件的判决标准并不统一,判决的结果也不同。
为了进一步解决公司账户欠款的问题,并提高了企业实体的信心,2024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之间达成协议问题的答复企业是无效的,并根据法律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平等保护。
“根据“批准”,武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这些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知道被告是一辆大公共汽车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的首席法官刘新伦(Liu Xinrong)确定,法院认为“背对背”条款是不当的,并裁定撤销上诉并促进原始判决。
预防:风险不能转移到中小型企业
两位法官的实际结果仍然相同,但是判断的逻辑不同。第二名判决基于最高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该法院显然否认了“背靠背”条款,该条款提供了维持公平交易令的司法机构的立场。
据报道,本质上将第三方支付给上游供应商或建筑方的第三方支付风险的“背靠背”条款。一方面,中小型企业在交易中通常处于弱势阶段,并且缺乏与大型企业进行同等谈判的能力,这很难中小型业务的真正偏好;另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中小型企业通常不了解大型企业和第三方之间合同的绩效,而难以控制支付第三方的风险。他们将冒着第三方未能及时支付的风险,这不符合处于风险的理性负担原则。
Yu Lin介绍了建筑项目,从事商品或服务是集中区域。实际上,它主要表示为“协议是接受第三方向付款作为付款的付款”,“协议是根据付款的比例,在第三方向和其他交易条件下支付付款的比例”。
“从对案件的考验中,类似的协议可能有多种形式,但其本质是,大型企业没有y有违反第三方合同或损失的风险,但将特权转移给中小型企业。 “最高法院第二民事庭副局长周·伦朱(Zhou Lunjun)表示,人民的生命力是统一的。
以具体公司指控的案件为例,在法院宣布判决后,该案被包括在人民法院案件库中。根据最高法院的要求,当各级人民的法院审理案件时,他们必须找到人类法院案件的数据库,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根据输入数据库的类似案件做出判决。
此外,在司法惯例中,当政府机构时,公共机构将合同签订了与中小型企业签订的合同,在某些情况下,来自小型和katamproper企业规模的资金欠款同意根据需要使用第三方付款,而Smal的付款也是如此L和中型企业在此基础上。
“鉴于“为小型和中等企业支付资金的保证”,以实施政府拥有的企业预算,以从中小型企业购买商品,项目和服务,相关项目的建设以及付款期限等。
进一步阅读
解决中小型企业的拖欠默认帐户 -
通过测试案例建立指南
最高法院第二民事庭副局长周·伦朱(Zhou Lunjun)表示,中小型企业的问题需要轻松解决。首先,帐户欠款的价值很大,帐户期限很长。一些中小型企业的欠款为公司收入的50%-80%,有些帐户为3 - 5年,恢复的压力增加了。其中,ABO工程施工领域的欠款比例UT的76%的总欠款。其次,中小型企业的竞争非常激烈。有些人担心西装的审判或损失其业务。他们通常不想使用法律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是,随着债务的规模不断增长,帐户期限继续延长,对帐户回收率的压力和中小型企业面临的试验周期的成本已成为对其安全和Putnlad的重要障碍。
我国家的法律制度继续改善,它继续提供强大的法律保证,以解决拖欠帐户的问题,并更好地预防中小型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私人经济促进法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大型企业从中小型私人经济组织购买商品,项目,服务等,并合理同意付款截止日期并付款帐户及时。他们不会获得第三方付款作为中小型私人经济组织的手段。支付帐户的条件。此外,新修改的“保证为企业支付资金的规定规定”清楚地设定了各个层面及其相关部门政府的工作的责任,增强了支付政府机构,处理机构和大型企业的责任,改善了管理和管理的措施,并改善了处理机构的机构。法律。
根据法律,中小型企业欠帐户违约的测试案例,并有效地保护中小型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由于实施了“批准”,地方法院严格应用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得出了许多欠款案件D Enterprises确定“背靠背”条款符合法律,并统一了案件判断标准,以减轻中小型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例如长期的帐户恢复周期,高成本和高压,并确定了对护理业务规模的价值方向,并促进各种商业生物参与市场竞争。
指导忠诚度和值得信赖的原则,并促进基于法律的商业环境的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使企业能够完全确定签署条款条款的法律风险,法律后果和保护权,并指导政府,机构,企业等,以严格遵守忠诚度和信任原则。一些大型企业已确定合同条款,并积极地索取所有者的权利,并及时向中小型企业支付资金ER避免在中小型企业中冒犯风险。此外,它对中小型企业提供了更稳定的期望,并通过开放司法救济渠道为发展中小型企业创造了更公平的法律环境。
(由我们的记者Wei Zhezhe累积)
“人们的日报”(2025年9月11日,第19页)
(编辑:Niu Yong,Yue Hongbin)
分享让许多人看到